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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来源: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官网、医馆届 发布时间:2020-04-21 点击量: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务院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项目涉及的行政法规,以及实践中不再适用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决定对7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10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

关于取消行政许可事项方面,修改渔业法实施细则等3部行政法规,取消机动渔船底拖网禁渔区线外侧人工渔礁建造许可、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认可、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之间转让作业设备审批、新兽药临床试验审批和已经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的兽用生物制品进口审批,并修改完善有关监管措施和法律责任条款。

关于优化审批流程方面,修改护士条例,将原来的护士执业注册由省级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审批调整为由负责执业医疗机构设立审批或者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审批。

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方面,修改船员条例,取消“船员服务簿签发”许可,同时为优化服务,方便船员办事,修改了相关规定。修改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进一步减少相关证明事项。修改城市供水条例,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通过市场机制可以调节的事项,减少行政干预。

关于加强后续监管方面,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有关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后从事相关活动的监管。比如,取消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单位之间需要转让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设备审批后,在人工影响天气条例中引入“备案”的监管措施。

废止开发建设晋陕蒙接壤地区水土保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等10部行政法规。这10部行政法规有的是制定年代较为久远,属于阶段性工作、在实践中已经不再适用或者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有的是已经被上位法废止或者上位法依据已被废止;有的是已被其他法律规定所取代。

为什么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官方解答

国务院决定对7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对10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

这10部被废止的行政法规中,涉及医药卫生的有4部。1.防治布氏杆菌病暂行办法(1979年12月22日国务院批准 1980年1月31日卫生部、农业部发布)2.药品行政保护条例(1992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 1992年12月19日国家医药管理局发布)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3年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4号公布)4.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2005年3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34号公布根据2016年4月23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新华社官方发布的新闻中,解释了废除的原因:1、这10部行政法规有的是制定年代较为久远,属于阶段性工作、在实践中已经不再适用或者与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冲突;2、有的是已经被上位法废止或者上位法依据已被废止;3、有的是已被其他法律规定所取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由国务院于2003年4月7日发布,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已经走过了17个年头,年代久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部分条文已经不再适用。

2017年12月,《中医药法》正式实施,《中医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不能并用。

中医药条例与中医药法的法律地位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是我国政府制定颁布的第一部专门的中医药行政法规。

《中医药法》第一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中医药的重要地位、发展方针和扶持措施,为中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法律基本定义为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其由 全国人大 及其 人大常委会 制定,并由 国家主席签发、以主席令的形式发布。

行政法规是国务 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工作,根据宪法和法律,并且按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的规定而制定的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外事等各类法规的总称。其由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由国务院总理签发,以国务院令的形式向外发布。

行政法规较法律的层次低一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从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到2020年4月2日正式“寿终正寝”。

本次的“废除”指令并非对中医药行业的否定,而是象征着我国中医药行业又上升了一个台阶。

各省中医药条例纷纷出台

此次,国务院废止《中医药条例》是为了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因此,各省中医药条例也在这前后纷纷出台。

2019年11月1日《湖北省中医药条例》正式施行!2019年12月1日《四川省中医药条例》正式施行!2020年1月1日《江西省中医药条例》正式施行!2020年1月1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伟作《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时指出,今年拟制定《北京市中医药条例》。2020年2月15日,山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山东省中医药条例》起草工作座谈会。2020年3月31日,贵州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召开《贵州省中医药条例》起草小组第二次会议。2020年4月1日《陕西省中医药条例》正式施行!2020年6月1日《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将正式施行!……

中医药要发展,离不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与保护,其相关法律必然越来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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