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中医药管理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卫生健康局:
根据《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陕卫中医发(2018)57号)有关规定,近期我局委托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对2019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拟通过人员进行培训后考核,现将考核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0年12月26日上午
8:20-10:00 中医基础知识考核
10:20-12:00 综合知识考核
二、考核方式
综合笔试
三、考核对象
2019年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拟通过人员。
四、考核安排
考核工作由各设区市中医药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安排,分设10个考点,考生在所在报名地市考点参加考核,各地市、各考点联系方式附后(附件1)。
1.西安考点:由西安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西安市、西咸新区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2.宝鸡考点:由宝鸡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宝鸡市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3.咸阳考点:由咸阳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咸阳市、杨凌示范区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4.铜川考点:由铜川市中医药发展局组织铜川市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5.渭南考点:由渭南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渭南市、韩城市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6.延安考点:由延安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延安市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7.榆林考点:由榆林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榆林市(包括神木市和府谷县)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8.汉中考点:由汉中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汉中市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9.安康考点:由安康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安康市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10.商洛考点:由商洛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商洛市确有专长人员考核。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登录前期培训所在网站(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网站:www.sxtcm.net),点击“培训考核系统”,在“准考证打印栏”自行打印,打印时间12月19日8时-12月25日18时。
六、工作要求
(一)请各地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按照2019年陕西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拟通过人员公示名单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考核,确保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二)根据《陕西省2020年全省卫生健康类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陕卫人外发〔2020〕14号)要求,请各考点在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领导下,落实属地防控责任,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所有考生、监考人员和工作人员考前14天起填写《最近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附件2)及《承诺书》(附件3),并在考试入场时提交,存档备查。其余按照防控工作方案执行。
(三)请各考点做好考生的引导、疏散、服务等相关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四)请各考点派专人(双人)于12月25日到省中医药管理局领取试卷及答题卡。各考点要严格按相关保密规定,做好试卷及相关资料的接收、保管、使用等工作。考试结束后,考试试卷由各地市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自行销毁。
(五)请参加考试人员按照准考证标识内容和要求,准备考试物品,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期间,凡有作弊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成绩,并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此次考核由我局委托陕西省中医药发展服务中心全面组织实施,各考点组织考核的相关费用由发展中心承担。
联 系 人:傅琪琳
联系电话:029-89620682
附件:
1.各考点联系方式
2.最近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
3.承诺书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12月9日
附件1
各考点联系方式
考点 |
组织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西安考点 |
西安市中医药管理局 |
刘智敏 |
029-86787709 |
宝鸡考点 |
宝鸡市中医药管理局 |
董 谦 |
0917-3262636 |
咸阳考点 |
咸阳市卫生健康委 |
李航洲 |
029-33551253 |
铜川考点 |
铜川市中医药发展局 |
杨晓飞 |
0919-3183162 |
渭南考点 |
渭南市卫生健康委 |
张艳丽 |
0913-2931837 |
延安考点 |
延安市卫生健康委 |
冯 涛 |
0911-7090844 |
榆林考点 |
榆林市卫生健康委 |
郄礼要 |
0912-3891135 |
汉中考点 |
汉中市卫生健康委 |
冉书为 |
0916-2626896 |
安康考点 |
安康市卫生健康委 |
邹 伟 |
0915-8992394 |
商洛考点 |
商洛市卫生健康委 |
代小丽 |
0914-2986185 |
附件2
最近14天健康监测记录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居住地:
体温及症状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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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体温”填写水银温度计腋下体温;症状填写相应情况,包括:寒战、咳嗽、咳痰、咽痛、打喷啶、流涕、鼻塞、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皮疹、黄疸等或无。
附件3
承诺书
你好!为贯彻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精神及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刑法》等相关法律要求,请您务必如实填写以下内容,若故意隐瞒相关情况,造成后果,你将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谢谢你的理解和配合。
1. 你14天内有无病例报告地区(包括境外)的旅行史、居住史、途径史?是 □否 □
2. 你前14天内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有接触?是 □否 □
3. 你前14天内是否接触过来自病例报告地区(包括境外)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是 □否 □
4. 你前14天内身边是否有聚集性发病(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是 □否 □
5. 你最近有无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症状?是 □否 □
6. 你 14 天内是否由外地(含境外)返陕?如是,是由返陕。是 □否 □
郑重声明:本人对以上信息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 性 别:
电话: 身份证号: 填写日期: 年 月 日